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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不要被错误的舆论导向所左右

发布日期:2016-01-14 17:06:24 文章来源: 驾驶引路人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汽车驾驶员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范立

 范立:驾校不要被错误的舆论导向所左右

国务院《关于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发布后,舆论导向全部偏向自学直考,再加上解释得不准确,严重干扰了驾校对此次改革的认识,很多校长开始感到悲观、失望甚至失去信心,准备试点的基层民警考试员也感到压力山大。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改革是一个系统的制度改革,自学直考仅仅是27项改革任务之一,而且是试点,占的比例非常小。就拿这么个小事做新闻点,只能说明媒体记者是外行,不了解我们这个行业,只是知道“可以自学了、省钱了、学车自由了、不用求驾校了”,也是可以理解的。如同前段时间媒体抓住“培训考试腐败”,“驾校吃、拿、卡、要”,作为新闻点无休止地议论一样,都是非常正常的。所以需要正本清源,正确引导,让舆论界真正成为推动这次制度改革的有力助手。

这次改革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四个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是: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最后的落脚点是“两个基本建立、一个基本解决”上。不难看出,制度改革是这次改革的主线,试点只是一种尝试。对于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目前我国汽车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我国的国民素质、道路条件、交通环境、汽车文化、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及人们的认识和理念等,都会制约甚至干扰这次自学直考试点。对比发达国家的自学情况,任务中关于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的要求已经非常低了。但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这些要求却非常高,甚至有些苛刻。

不妨可以看一下《意见》中“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的几个关键词:试点—有条件的地方—非经营性—加装安全辅助装置—自备车辆—具备安全驾驶经历随车人员—指定的路线、时间—专用标识—学习驾驶证明—事故责任,提的非常到位、严谨,难度系数不小。将自学者、随车人员、自备车捆在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培训后参加考试,自学者驾驶技能掌握到什么程度,除了时间,没有任何可参考的,考试的风险性之大,难以想象。另外,《意见》第二十个任务是严格违规考试责任追究。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员的责任和压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无知者无畏,只有不懂驾驶培训教学的外行,才会感到这是一件非常好的、非常轻松、非常乐观、非常便宜的事。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试点如果按照媒体所说的那么简单,面临着的就必然是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说,驾校仍然是我国驾驶人培训的主阵地,纵观世界发达国家汽车社会发展的经历和我国的历史,足以证明驾校培训永远不会被自学直考所取代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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