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交通违法行政处罚有变
发布日期:2016-06-03 11:20:58 文章来源: 中国驾驶员学习网
交通违法行政处罚新增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采集
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交通违法将被“存档”
依据:《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变化:从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
交警部门按一般程序对违法人作出行政处罚时,
目前询问内容有——
个人信息: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及受教育程度等
对方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违法犯罪受公安机关处理情况
7月起,新增询问内容——
政治面貌:涵盖了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
职业信息:政府公务员、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等。
简单来说就是,7月1日起,各地交管部门将按通知要求除了按“常规”内容询问外,还要询问登记其党政派别、工作单位及职务信息。即增加对被处罚人进行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采集工作,而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会被留档保存,以便相关部门查询,不是直接通报纪检监察机关。以加强对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做好表率的监督和管理。此外,这两类人群在受到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将由党的纪检部门或违法人员单位根据规定进行内部处理。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会被调查?
按照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实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个人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都将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