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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促服务 驾培行业迎新貌

发布日期:2015-12-17 12:58:40 文章来源: 交通运输部网站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谈驾驶培训改革

 

随着私家车的广泛普及,驾驶培训行业迅速发展,已成为重要的民生服务行业。但与此同时,驾培行业也逐步产生并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急需通过改革解决。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启动了驾培行业深化改革的进程。

本次改革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改革方案提出了哪些关键的改革措施?又将对驾培行业产生哪些影响?中国交通新闻网记者对话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请他解析此次驾培改革方案的关键内容。

学车更方便 培训更规范

“学车难”的报道常常见诸媒体。从约车到缴费,从驾培课程设置到教练员服务,对于学车人来说,目前的驾培多个环节尚存提升空间。《意见》针对这种情况,推出了针对性的改革措施,让整个驾培管理流程更规范,学员学车更轻松。

记者:此次驾培改革,在便利学员学驾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刘小明:此次改革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严格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充分保障学员学驾的自主选择权、监督权。具体就是“四自主一监督”:

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培机构。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将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培训和服务质量信息,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意愿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培机构进行学习。同时,这次改革将试点开展分科目、跨驾培机构培训的试点,让学员可以便利、灵活学车。

二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自主选择教练员。驾培机构要为学员提供电话、网络、手机APP等多种预约培训的方式自主预约培训时段,培训机构要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诚信考核、学员评价、不同时段培训价格等信息,便于学员选择信誉度高的教练员。

三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驾培机构要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单一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的收费模式,同时为学员提供现金、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学员选择学车付费方式及途径,让学员明白消费。

四是畅通学员监督和评价渠道。进一步完善驾培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让学员真正参与到驾培监督管理过程中来。

记者:此次改革在提升教练员队伍职业素质方面有哪些做法?

刘小明:教练员是保障驾培机构培训服务质量的核心要素。此次改革,在提升教练员队伍素质方面的做法有:

一是行业管理部门推行教练员职业化教育试点,探索建立教练员培养新途径,为社会培养更多素质和教学水平高的教练员。

二是驾培机构应当选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员担任教练员。存在以下问题的人员不得被聘用为教练员: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的;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的;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

三是驾培机构要组织教练员参加再教育,加强教练员日常管理,建立教练员考核和退出机制,及时清退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

四是驾培机构要建立以学员评价为主的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学员可以在培训中或培训结束后,对教练员的服务质量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倒逼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和提升服务意识。

五是依托行业协会制定服务质量投诉、记录、奖惩、公示制度,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和“星级评定”制度,加大失信成本。

驾校依然是培训主渠道

纵观国外驾培领域,人们学车的模式多种多样,但驾校仍旧是驾培的主渠道,其在驾培过程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明确驾校的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教学质量,对形成良好的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和理念,对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有显著的作用。

记者:此次改革后,驾培机构在整个驾培过程中的地位和角色是什么?

刘小明:驾培机构是驾培市场的主体,承担着交通安全教育功能和重大社会责任,仍然是社会群众学习驾驶的主渠道,鼓励群众到驾培机构学习驾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从国际上看,德国、日本等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非常好的发达国家,普遍将驾培机构作为驾培的主阵地。在德国,学员必须在驾培机构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凭培训证明预约考试。在日本,驾培机构培训与自学两种模式并存,但每年选择自学的学员比例非常低,有超过97%的学员参加驾培机构培训。当前,我国刚刚步入汽车社会,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尚未普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相比发达国家仍然较高,在驾驶员培训方面,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和学习。

二是从实际情况看,驾培机构的专业化培训,能更好培养出安全文明驾驶员。驾培机构具有专业的师资队伍、完善的设施设备,为学员系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汽车专业知识,培养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和理念,掌握驾驶技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驾培机构的教学比较系统、规范,学员在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基本学时后报名考试,能形成良好的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和理念,符合驾驶技能形成的科学规律,这对提升我们国家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意义重大。

记者:驾培机构作为驾培主渠道,这次改革有哪些措施来督促驾培机构提升培训质量?

刘小明:此次改革,坚持“安全第一,永远第一”的原则,在提高培训质量方面采取了六项措施:

一是组织修订《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合理制定培训与考试内容、标准,以及驾培的基本学时。

二是落实驾培机构教学主体责任。驾培机构要建立规范化教学体系,严格按照统一的培训教学大纲,认真落实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落实结业考核制度。

三是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培。试点在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并引导各地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

四是严格教练员管理。督促驾培机构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制定教学标准,严格教学行为监督管理,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开展教练员继续教育;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

五是实现驾培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交通运输部门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加强驾培过程监管,计时培训系统监管平台要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行培训记录电子化传输,实现驾培与考试信息共享。

六是强化培训监督机制。健全驾培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培机构进行学习,促使驾培机构提高培训质量。

科学管理 向市场化要品质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人们对于学驾要求的逐步提高,目前不少驾校的经营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社会需求。放宽驾培市场准入,激发驾培市场活力,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新要求,也是提升驾培品质的必由之路。

记者:这次改革在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刘小明:驾培市场一直是向社会开放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出现了驾校发展过快、数量过多、培训能力过剩的问题,地方管理部门采取规划、听证等手段控制驾校数量,出发点是为了防止恶性竞争,但客观上也影响了市场的发展。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这次改革意见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的措施。

一是规范行政许可。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先照后证”的规定,实施准入许可。取消法规之外设定的限制进入条件,取消以规划、听证等方式对驾培机构数量、类别和规模的管控。凡是符合驾培机构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限制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者进入驾培市场。

二是定期公开驾培市场供求信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市场调查和分析制度,定期公开驾培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驾培市场。

三是保障驾培机构自主经营权。驾培机构可根据市场需要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培训,灵活确定招生数量、开班计划等;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自主决定增减和调整教练车,聘用和辞退教练员;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组织结业考核,按照统一样式自行制作、发放结业证书等。

四是驾培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培机构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或互联网等渠道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

记者:为了推进驾培行业市场化,引导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管理部门在监管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刘小明: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驾培市场也将进一步放开,提高市场化程度,但推进市场化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要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在政府监管方面有四项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管理。管理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要定期对驾培机构进行检查,评估驾培机构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查处非法经营,并依法从严处罚。

二是加快驾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结合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和信用档案,将诚信监管纳入交通运输部门日常工作,与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结合,提高驾培机构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

三是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完善驾培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学员投诉,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四是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控。全面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系统,督促驾培机构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加强对计时培训信息的管理,确保培训数据真实有效;利用科技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计时培训信息的统计分析,对驾培机构和教练员减少培训项目、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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