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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6·20事故:肇事宝马车速195.2km/h

发布日期:2015-06-30 09:30:34 文章来源: 中国驾驶员学习网

事件回顾:“6·20”南京宝马撞马自达事件”——2015年6月20日下午,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界处,一辆陕AH8N88宝马牌轿车由西向东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马自达轿车,导致轿车当场解体,车内一男一女被撞出车外,不幸身亡。事发后宝马车主弃车逃逸。因事故惨烈且存在诸多疑问,这起重大车祸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6·20南京宝马撞马自达事故现场

6·20南京宝马撞马自达事故现场(来源:网络)


昨天,南京警方第四次通报6·20事故进展:6月20日13时53分许,发生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叉路口的交通事故,经警方对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检验鉴定等方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季进驾驶牌号为陕AH8N88宝马轿车在道路上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为195.2km/h),在直行、左转信号均为红灯的状态下,从左转弯车道直行通过路口,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发后弃车逃逸。

时速195.2km/h是什么概念?这一时速已经接近动车时速,而民航客机起飞时的速度也刚过200-300km/h。据测算,宝马撞车时的动能为2937640焦耳,相当于把294公斤的铁块高举到1000米高空坠地、或者1476把AK突击步枪齐向一点射击的能量。

中国驾驶员学习网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员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不但对所驾车辆速度不能正确判断,而且对其他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速度也会低估。要确保行车安全,首先是依靠人的感知,如果时间太短促,人就无法感知,也就是说超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只是早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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